南阳理工学院邀请专家学者讲学管理暂行办法 南理工字〔2012〕36号

作者: 时间:2013-04-25 点击数:

南阳理工学院邀请专家学者讲学管理

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学活动的管理,提高专家学者讲学的效益,通过讲学活动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学生素质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活跃学生文化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从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等工作的实际出发,邀请来校讲学的专家学者须在本专业领域学术造诣高、在国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对学科专业的建设、教学质量的提高、科研合作的开展、学生素质教育和活跃学术思想起较大促进作用,有利于我校学术研究及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

(二)受邀专家学者的讲学内容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学术思想先进。

二、管理职责

(一)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邀请专家学者讲学的审批工作。

(二)专家学者在校讲学期间的活动、生活、安全等工作由具体邀请单位负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协助。

三、审批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应将邀请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活动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各院(部)、职能部门邀请专家学者讲学必须提前两周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南阳理工学院邀请专家学者讲学申请表》,经审批后方能实施。申请内容包括:专家学者的基本情况、演讲主题及内容概要、讲学时间、日程安排、接待规格、经费预算等。

(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邀请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后,报请主管校长批准。

四、接待工作

(一)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前一周,邀请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接待方案,并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二)专家学者讲学期间,邀请单位负责专家学者讲学活动、食宿交通、校内参观等日常接待工作,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协助。

(三)讲学结束后一周内,邀请单位应提交讲学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讲学活动基本情况、主要体会与收获、意见或建议、经费决算、讲学的有关资料等),报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五、经费使用

(一)列入年度计划的讲学活动,原则上支付讲学者国内来往城际间交通费和在校期间的食宿、市内用车和讲学酬金。

(二)专家学者来校讲学酬金和来往城际间交通费从学校预算内讲学专项费中支付,食宿、市内用车费由学校支付;教学院(部)邀请专家学者讲学的上述费用全部从本单位预算内讲学专项经费支付。

(三)专家学者讲学需要支付酬金的,酬金支付参照标准为:院士、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每场5000-10000元,博士生导师、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每场3000-5000元,国内其他专家学者每场1000-2000元(以上酬金的发放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科研管理部门审定)。

(四)邀请专家学者讲学的招待标准为:

1、住宿:学校原则上一般安排1-2天。

2、用餐:学校原则上只安排一次宴请,其它安排为工作餐。

3、交通:学校安排专家学者讲学期间在南阳市范围内的用车。

4、专家学者讲学期间的住宿、用餐和交通等具体标准,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核定。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南阳理工学院专家学者讲学申请表

2.南阳理工学院专家学者讲学酬金收领单

附件1   

南阳理工学院专家学者讲学申请表

邀请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 龄

 

单  位

 

学术头衔

 

行政职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  机

 

传   真

 

E-mail

 

同行人员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学术头衔

行政职务

 

 

 

 

 

 

 

 

 

 

 

 

 

讲学主题

 

讲学时间

 

邀请单位

 

面向对象

 

讲学内容概   要

 

 

 

经费类别

金额(元)

备注

讲学酬金

 

 

住宿费

 

 

餐饮费

 

 

交通费

 

 

其 它

 

 

合  计

 

 

邀请单位意见

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业务主管

院领导意见

财务主管

院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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