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南阳理工学院2023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资助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4-09-1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资助办法》(南理工字〔2024〕107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资助核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核定的科研成果获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核定的范围为我校在职教职工以南阳理工学院为署名单位和柔性引进的校外科研人员以南阳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的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科研成果。
三、申报人员需将科研成果信息录入南阳理工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系统的信息作为科研成果奖励资助核定的依据。
(1)科研奖励需上传成果奖励证书扫描件;
(2)立项科研项目需上传项目立项通知书扫描件;
(3)著作需上传封面、CIP版权页、体现作者单位的说明页、目录、CIP检索页(可在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检索https://pdc.capub.
cn/);
(4)艺术与体育类奖励需上传奖励证书或大会报告证明扫描件;
(5)发明专利需上传专利证书扫描件;
(6)咨询报告需上传领导批示采纳证明;
(7)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检索报告(中文提供知网检索、外文提供教育部查新站出具的检索报告,分区以中科院最新分区表大类分区为准),外文可不提供期刊封面、目录。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s://kyxt.nyist.edu.cn/,也可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科研系统登录。
以上录入系统材料,需要提交纸质版一份,报送科研管理处。
四、各申报单位将南阳理工学院2023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资助统计表(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9月26日前报送科研管理处,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istsk@163.com。
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资助办法》(南理工字〔2024〕107号)
2. 南阳理工学院2023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资助统计表
科研管理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