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魏颖 时间:2024-09-0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省社科基金设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专项,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点选题,面向全省公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大部署,突出思想武装、突出求实求效、突出结果导向、突出统筹谋划、突出长效机制,紧紧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要举措、根本保证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研究阐释,着力推出更多体现中国改革认识论、方法论的研究成果,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思想智力支撑。

二、申报对象

本研究专项面向省属各高等院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和省直各单位,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资助方式

经费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项目结项时成果鉴定等级为优秀的一次性资助资金5万元,成果等级为良好的一次性资助资金3万元,成果等级为合格的不予资助。

四、课题指南

本研究专项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和具体选题。

方向性选题不再发布选题条目,项目申请人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七个聚焦”的分领域目标,“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和各领域改革的重大举措,以及“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革故鼎新”“吐故纳新”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改革发展理念,自选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具体选题共30个(见附件1),申请人须原题申报。

五、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河南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2024年8月31日前未获得结项证书的)和已申报过2024年省社科规划其他类别项目的,不能申报。

六、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范围申报。申报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选题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报具体选题的,必须原题申报。同一个选题或研究内容相近的选题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项。

2.课题设计要着眼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研究重点,注重学科交叉融合,着力解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面临的实际问题。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3.申请人要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七、工作安排

1.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河南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网址:www.hnpopss.gov.cn),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零时至9月30日17时整,届时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3日。纸质材料包括:

(1)《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每个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采用“1夹9”方式叠放,即将4份《申请书》和5份《项目论证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

(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由各教学院部统一报送至科研管理处504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nyistsk@163.com。

联系人:魏老师,电话:62071389。

科研管理处

2024年9月4日

版权所属: Copyright©2006-2008 南阳理工学院科研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