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师资队伍学历学位提升实施办法》(南理工字〔2016〕119 号)及《关于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回校工作待遇的补充规定》(南理工字2017〕128 号)文件规定,学校对2018年度33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予以立项并划拨科研启动经费(详见附件4)。项目研究周期已至3年,现对2018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以及2017延期结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南阳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2),并由院部和科研管理处进行审核签章。
2、撰写研究报告(参照模板附件3),字数不少于2万字;研究报告全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并提供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仅限中国知网);研究成果作为支撑材料附在研究报告之后,所有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南阳理工学院,且本人为项目主持人、论文第一作者。
3、将项目申请书、结项审批书、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加装封面(附件1),装订成册,形成结项报告。
4、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2月27日18点前将结项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研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gkyc@163.com。
5、科研管理处将结项材料审核整理后,报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验收。
联系人:刘硕,联系电话:62071389。
科研管理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