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院(部):
为更好地发挥科研机构在资源整合、学科支撑、人才培养以及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平台功能,积极做好省市(厅)级科研平台的培育工作,增强我校学术竞争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南阳理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办法(试行)》(南理工字〔2018〕155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与具体要求
1、学校将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开放共享”建设原则,优先支持重点学科及相对薄弱学院的科研机构建设;
2、遴选条件与要求参照《南阳理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办法(试行)》(南理工字〔2018〕155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南阳理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申报书》(见附件),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申报书、拟建科研机构有关章程制度及支撑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研管理处504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gkyc@163.com。
三、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
1、遴选建设的校级科研机构挂靠所在二级学院,学校在申报省市(厅)级科研机构时予以优先推荐;
2、按照《南阳理工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南理工字〔2018〕156号),学校对校级科研机构实行目标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估考核。
联系人:魏颖 电话:60287177
科研管理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