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算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05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积分办法》和《南阳理工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暂行)》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算程序

1、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规定,受聘教学科研岗位、有科研工作量要求的人员,参照样表格式填写“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见附件),将成果原件送各教学单位办公室备查,并提供成果复印件一份,鉴定证书需提供原件一份,交由科研处存档;

2、各教学单位请将本单位有关人员的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excel)汇总,并打印一份。

3、科研管理处按以下时间到各单位进行核算。

10128-10

智能制造学院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101210-12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学院

101215-17

范蠡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1217-18

外国语学院

传媒学院

10138-10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101310-12

数理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101315-17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101317-18

体育教学部

10148-12

行政教辅部门


各单位请在109日下午18时前把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excel)发送科研处信箱:ngkyc@163.com。标题统一为某某单位2019科研工作量积分。

二、核算说明:

1本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依据《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积分办法》的规定执行。

2、只对201911日至1231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核算。

3、获奖成果积分、项目立项积分、鉴定成果和社科结项积分和科研经费积分只针对项目积分,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科研成果积分分配表”(见附件),确认各参与人的分值,并提供纸质项目申报书。

4、关于科研项目与经费,以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为准。无文件和证明材料的,不予核算。

5、各教学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各位教师的期刊、著作和奖励、专利、鉴定证书等材料收齐,科研处工作人员届时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核算。

6无科研成果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的,不予算科研工作量。如果提供材料不齐,本次科研工作量核算结束后,不再进行补算。

7、各行政处室请将成果原件报科研管理处进行核算。

                                        科研管理处

                                       2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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