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积分办法》和《南阳理工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暂行)》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算程序
1、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规定,受聘教学科研岗位、有科研工作量要求的人员,参照样表格式填写“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见附件),将成果原件送各教学单位办公室备查,并提供成果复印件一份,鉴定证书需提供原件一份,交由科研处存档;
2、各教学单位请将本单位有关人员的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excel)汇总,并打印一份。
3、科研管理处按以下时间到各单位进行核算。
10月12日8时-10时 |
智能制造学院 |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
10月12日10时-12时 |
土木工程学院 |
建筑学院 |
10月12日15时-17时 |
范蠡商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月12日17时-18时 |
外国语学院 |
传媒学院 |
10月13日8时-10时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
10月13日10时-12时 |
数理学院 |
信息工程学院 |
10月13日15时-17时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10月13日17时-18时 |
体育教学部 |
10月14日8时-12时 |
行政教辅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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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请在10月9日下午18时前把科研工作量积分表电子版(excel)发送科研处信箱:ngkyc@163.com。标题统一为某某单位2019科研工作量积分。
二、核算说明:
1、本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依据《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积分办法》的规定执行。
2、只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核算。
3、获奖成果积分、项目立项积分、鉴定成果和社科结项积分和科研经费积分只针对项目积分,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科研成果积分分配表”(见附件),确认各参与人的分值,并提供纸质项目申报书。
4、关于科研项目与经费,以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为准。无文件和证明材料的,不予核算。
5、各教学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各位教师的期刊、著作和奖励、专利、鉴定证书等材料收齐,科研处工作人员届时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核算。
6、无科研成果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核算科研工作量。如果提供材料不齐,本次科研工作量核算结束后,不再进行补算。
7、各行政处室请将成果原件报科研管理处进行核算。
科研管理处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