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8-03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7〕44号)和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0〕4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遴选名额与范围


  2020年,计划遴选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3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


  6.申报年龄为39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7.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青年科技人才,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除符合年龄条件外,可享受一次不受其他指标限制,进行单独申报的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三、申报办法


  申报工作按渠道进行。1.郑州市、洛阳市、安阳、焦作市、新乡市科协可推荐6名,其他各省辖市科协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4名(含企业科协名额);2.省直有关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和其他省直有关单位可分别推荐本系统、本行业候选人3名;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2名;4.郑州大学7名,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各5名,其他高校科协各3名;5.郑大一附院、省人民医院科协各4名,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科协各推荐2名。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报书信息(见附件1),于2020年8月9日上午12:00之前提交电子文档至校科研管理处邮箱ngkyc@163.com。市科协初审后,确定申报人选,通知申报人网上注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各推荐渠道根据省科协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账号,查看注册密码;


  3.推荐单位把注册密码给合格的申报人选;合格的申报人选登录申报平台http://222.143.27.138:8086/在线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提交推荐渠道进行初审;


  4.推荐渠道查看上传材料是否合格,在线进行初审;


  5.申报候选人初审合格后打印申报材料,添加推荐报告中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扫描成完整版pdf文档上传,提交推荐渠道复审,同时线下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6.推荐渠道查看申报材料是否合格,在线进行复审,根据名额确定推荐人选,上传推荐人选汇总表word与pdf文件(签字盖章),同时按照要求上报纸质材料。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评审简表、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一)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要合并装订成册(原件4份);《“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评审简表》(附件2)10份,《“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报情况登记表》(附件3)、《“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单独报送。电子版由推荐渠道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涉密材料除外),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有关推荐表格可从河南省科协网站www.hast.net.cn下载。


  (二)附件材料包括(原件扫描上传)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任职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奖励证书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7.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8.申报书中列举的被SCI、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9.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


  10.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11.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自律情况真名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工作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倾斜,注意推荐在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坚持公开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组织形式审查和推选工作,确保拟推荐人选质量。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评选工作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掌握标准和质量,做到名副其实、宁缺毋滥。严肃工作纪律,谁推荐谁负责。推荐单位和申报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及推荐渠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相应的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遴选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纸质材料由推荐渠道现场报送,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因推荐渠道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渠道单位承担。谢绝申请人个人报送材料。


  七、联系方式


  1.省网络申报技术咨询


  联系人:姚敬华


  电话:13598075045

  

  2.校内联系人剧静宜  18737760000


科研管理处

2020年8月3日


版权所属: Copyright©2006-2008 南阳理工学院科研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