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南阳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

作者:剧静宜 时间:2026-08-20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精神,提升我市软科学研究质量,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工作。依据《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现就我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有关要求

我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实施、主管部门审核监督、市科技局备案管理”的模式。围绕项目申报、实施、诚信管理、结项验收重点环节,明确以下要求:

(一)申报管理

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具体推荐指标以当年度项目申报通知为准。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多个主管部门多头报送;研究内容相同或高度相近的,不得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立项;已获得国家、省及其他渠道立项支持的研究主题,不得申报本项目。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申报材料须完成脱密处理。

项目负责人申报限项、在研项目有关约束,按照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执行。

(二)重大事项变更

项目实施期间,发生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核心研究内容、执行周期等重大事项调整,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立项实施后3个月至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提交《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科研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报送市科技局按程序审定。项目申请延期、终止按照《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办理。

(三)强化科研诚信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督促项目按计划推进。项目负责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研究内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合规性作出承诺。

对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反科研伦理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按照现有制度开展责任追究,视情节记入科研诚信不良记录、限制项目申报资格。

(四)结项验收

软科学项目结项验收实行“项目主持人提交申请、承担单位自主组织结项、主管部门审核监督、市科技局备案管理”。

二、建立市软科学研究专家库

为规范软科学项目立项评审、结项验收工作,保障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建立南阳市软科学研究专家库。

(一)入库范围。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主要吸纳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政策、产业经济、区域发展、公共管理等领域研究人员;党政机关、智库机构具有决策咨询实务经验的管理人员;行业协会、第三方咨询机构熟悉南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和管理专家。

(二)入库条件。熟悉南阳市情及软科学研究工作,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丰富的决策咨询实践经验;恪守科研诚信,能够客观公正履行评审义务。

(三)入库方式。申报人员填写《南阳市软科学研究专家入库申报表》(见附件1),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行政楼504房间。本次专家库征集截至8月28上午10点整逾期不再受理。后续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征集。

(四)使用与管理。市级软科学项目立项评审、单位自主组织结项验收,原则上从专家库抽取专家。严格执行评审回避制度;建立专家信用记录,对无故缺席评审、徇私评审等情形,视情况暂停或者取消专家库入库资格。

三、超期项目集中结项清理

为化解存量项目遗留问题,对全市软科学超期未结项项目开展集中清理。

(一)清理范围

本通知印发之日,已到项目执行期尚未结项、超期未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届满仍未完成结项的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二)工作安排

①具备结项条件的项目,按照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要求报送相关结项材料至科研管理处我处组织结项评审将结果报送市科技局备案;

②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按程序办理项目终止手续;

以上情况均需填写《市级软科学项目清理处置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7当天报送行政楼504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ngkycz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管理处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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