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南阳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中试基地在科技经济之间的桥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撑引领产业发展,根据《南阳市中试基地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宛科〔2023〕14号),决定组织开展南阳市中试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中试基地建设应围绕我市“7+17”产业链群和新兴产业领域,紧密结合我市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实际需要,依托南阳市辖区内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及有研发能力的单位,建设一批发展成熟、适应产业需求的中试基地,致力于实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全过程无缝衔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符合我市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行业和领域,能形成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
2.核心技术在行业具有普遍意义,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中试产品,并且有使技术不断升级和产品不断换代的能力。在近期内有若干可能启动的高水平中试项目。
3.中试基地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我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要办公场所和科研场所均在南阳辖区内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以及其他具有中试能力的单位。
4.具备独立的场地,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拥有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扩大工程实验必需的专用设备,设备原值在3000万元以上,至少拥有3条以上能够提供数据模拟、应用场景、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临床应用、产品示范等的中试线,或至少已开展中试项目10项以上,其中至少成功实现5项成果的样品化、产业化。厂地及配套设施,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能力。
5.拥有科研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技术开发机构为技术依托,在相应技术领域具有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以及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中试基地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合理,能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和规程。至少拥有20名以上从事技术、管理和一线中试熟化的专业化人才队伍,能够完成中试验证的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中试熟化等工作。
6.有健全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必要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运营状况良好,有合理的场地、设备租赁收费标准、明晰的对外服务程序、完善的分配制度等。
7.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和对外服务的意愿,有向企业转移和辐射中试成果的实践经验,对外发布中试服务清单。衍生孵化、中试服务成效明显。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创办或孵化1家以上企业,企业累计估值达3000万元以上,或累计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
(2)技术成果转化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收入到账额500万元以上。
8.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9.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填写《南阳市中试基地备案申请书》(附件1)、“南阳市中试基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附件2)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
(二)所有申报材料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竖装),一式三份,于2025年9月22日前报送科研管理处504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邮箱ngkyc@163.com。
(三)要求报送材料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一经上报,不予修改。市科技局将组织进行实地考察中试线、查看资料、听取汇报、评审等。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7-60287177
附件:1.南阳市中试基地备案申请书
2.南阳市中试基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3.南阳市中试基地推荐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