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赵骏 时间:2025-07-3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申报数量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限报1家。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见附件3)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于2025年8月13日前一式4份报送科研管理处504房间。申报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1)、申请报告纸质文件及电子版。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7-60287177

邮箱:ngkyc@163.com


附件:1.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3.《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科研管理处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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