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我校2023年度纵向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配套资助的条件
此次申请配套资助的项目是我校教职工获批立项的2023年度(不含2023年申报,项目编号以“2024”开头的项目)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项目。
二、配套资助标准
1.按照第49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南理工校纪〔2023〕7 号)要求,在《南阳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3〕50 号)印发之前,即2023年5月24日前获批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仍按《南阳理工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18〕108 号)进行配套资助。具体标准为:
(1)国家级项目按1:0.6进行配套。
(2)省部级项目按1:0.8进行配套。无拨付经费的项目学校给予1万元资助经费。
(3)市厅级项目学校统一给予0.3万元资助经费。
2.2023年5月24日之后获批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按照《南阳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3〕50 号)进行配套资助。具体标准为:
(1)国家级项目按1:0.4进行配套。
(2)省部级项目,有资助经费的按1:0.4进行配套;无资助经费的,给予1万元的经费资助。
(3)市厅级项目,有资助经费的按1:0.4进行配套,无经费的不再进行资助。
三、审批程序
1.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南阳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经费申请书》一份(附件1),提交教学院部审核签章,行政教辅人员提交申请到科研依托教学院部进行审核;
2. 教学院部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管理处;
3. 科研管理处对提出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
四、经费使用要求
经费按照《南阳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3〕50 号)进行管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院部报送材料时间截至2024年4月16日,纸质材料(申请书、汇总表各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行政楼科研管理处504室。配套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nyistsk@163.com,以“**单位2023年度项目配套资助申请汇总表”命名。
联系人:刘硕 ,电话:62071389。
科研管理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