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
作者:剧静宜 时间:2023-08-28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体制改革精神,深化科技评价改革,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优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行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管理模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改革
(一)实行备案管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限下放至各项目承担单位,探索实行“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实施、主管部门审核监督、市科技局备案管理”的方式,给予科研人员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
(二)优化结项流程。全面落实经费“包干制”,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不再提供预算支出明细。项目结项报告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存档,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减少“跑腿”。
(三)强化诚信监督。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绩效管理,督促推进在研项目实施进度,注重项目培育、人才培养和成果产出,提升项目完成质量,提高项目结项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二、项目结项管理
(一)单位组织结项。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提交附件材料;各单位按照结项要求分批组织项目结项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任务进行评审,并将材料完整、通过结项的项目结项报告和验收结果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项目承担单位结项验收结果和结项报告相关材料,于每年的5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将审核确认的结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交至市科技局(不再另行通知),同时将“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表格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
(三)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汇总各主管部门提交的结果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印发文件。
三、监督检查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抽查机制,市科技局将按一定比例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各单位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情况及抽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对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政策落实。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视情况取消下放权限。
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结项报告,以教学院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结项报告(含附件)及附件6(均一式一份)至科研管理处504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ngkyczk@163.com。每年学校两次集中结项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5日和9月6日(不再另行通知)。
科研管理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