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08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解决南阳市数字光电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支持我市优势产业发展,南阳市科技局、财政局决定组织申报第二批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现将第二批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额度和方式

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100-300万元、20-50万元。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立项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参照省重点研发项目分期拨付经费。

二、支持项目类别

(一)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主要支持区域内创新主体实施的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产业链提升、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二)联合研发攻关项目,主要支持市内高校、院所、相关企业围绕数字光电产业“卡脖子”问题实施的基础、应用研究项目,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项目申报方为当地单位);

(三)中试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高于重点项目支持额度,支持规模不高于联合基金总规模的1/4);

(四)数字光电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其他双方协商开展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在宛高校、科研院所等。重点项目申报单位中应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一般项目申报单位中应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原则上须有市内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应具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必要的科研人员保障、科研基础设施和资金配套能力,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1-2年,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前三类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申请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资金的3倍,并承诺自筹资金足额到位。重点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要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300万元以上;一般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要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近3年内承担的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承担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未完成结项的,不得申请。

(五)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四、材料受理

项目申报依托河南省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http://www.hnstf.cn)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5份),连同盖章扫描件报送行政楼504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ngkyczk@163.com。

报送时间:2024年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管理处

     2024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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