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我校指标分配为: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15项、软科学研究5项(会计专项单列不占该指标,不限项),不含单列指标。

 在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标的分配上,一是对2020年度申报立项通过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比例的各单位指标适当扣减。二是对依托省内科研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单列申报指标,不占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标,国家级5项,省级2项(具体名单见附件),同一主体在同一领域方向建有两类及以上实验室、中心的,指标不累加。三是对2019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此次网络评审继续采取“一随机、两自动”的双盲评审方式,计算机按领域随机抽取专家、自动进行项目分组、自动通知专家,最终依据网络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立项。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四)各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五)鼓励有需求的项目研发团队加强与国家超算郑州中心合作,在超级计算机上开展理论模拟和计算等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

个人(申报人)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帐号。

(二)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帐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并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我校预申报期间上报项目均需提供2套纸质版(通过系统打印)至科研管理处,用于项目评审用,预算系统暂不填报。

三、填报时间
   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9118:00至92217:30;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逾期不再接受。

四、联系咨询

(一)申报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0371-86561692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二)项目指南咨询

高新技术领域: 0371-65908396

农业领域: 0371-65952818

社会发展领域: 0371-86230277

 软科学研究领域: 0371-65907334

(三)系统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831885

(四)校内申报联系人

科研管理处:剧静宜 62071376


 


科研管理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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