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纵向科研项目进行配套资助的通知

作者:刘硕 时间:2024-04-10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我校2023年度纵向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配套资助的条件

此次申请配套资助的项目是我校教职工获批立项的2023年度(不含2023年申报,项目编号以“2024”开头的项目)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项目。

二、配套资助标准

1.按照第49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南理工校纪〔20237 号)要求,在《南阳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350 号)印发之前,即2023524日前获批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仍按《南阳理工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18108 号)进行配套资助。具体标准为:

1)国家级项目按1:0.6进行配套。

2)省部级项目按1:0.8进行配套。无拨付经费的项目学校给1万元资助经费。

3)市厅级项目学校统一给予0.3万元资助经费。

2.2023524日之后获批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按照《南阳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350 号)进行配套资助。具体标准为:

1)国家级项目按1:0.4进行配套。

2)省部级项目,有资助经费的按1:0.4进行配套;无资助经费的,给予1万元的经费资助。

3)市厅级项目,有资助经费的按1:0.4进行配套,无经费的不再进行资助。

三、审批程序

1.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南阳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经费申请书》一份(附件1),提交教学院部审核签章,行政教辅人员提交申请到科研依托教学院部进行审核;

2. 教学院部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管理处;

3. 科研管理处对提出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

四、经费使用要求

经费按照《南阳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350 号)进行管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院部报送材料时间截至2024416日,纸质材料(申请书、汇总表各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行政楼科研管理处504室。配套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nyistsk@163.com,以“**单位2023年度项目配套资助申请汇总表”命名。

联系人:刘硕 ,电话:62071389

科研管理处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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